
武汉社保职工在国外生育小孩的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生育津贴,我本人6月14日在德国生了小孩。产假满后有将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材料从德国于10月23日寄往国内。由于我老公是外国人,他把材料按平信寄回国内的。至今国内家属没有收到,也就无法办理生育津贴。我目前无法回国做材料和证件补办。请问生育津贴申请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像我这种情况,材料丢失的可否特殊处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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