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限额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顺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剖宫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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