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在个人手上,怎么托管到西安社保局?

我于2011年7月到西安工作,原档案托管单位直接将档案交给我本人了。西安所在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所以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看到别的回复中说严禁个人保存本人及他人档案。请问现在怎么处理我的档案问题?谢谢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建议您联系户口或单位所属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咨询。谢谢!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8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