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打全日制暑假工,试用期一星期。不支付工资该怎么办?

外地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打全日制暑假工,试用期一星期。于2017.6.15工作至2017.6.22日结束。现因多方面原因急需离职,有事先通知单位,6.23正式申请辞职。人事部执意要求再工作一星期才能批准,否则不支付工资。我该怎么办?
请问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吗?或是属于无劳动关系的“暑假工”?若是属于非劳动关系的“暑假工”,双方有争议,建议您咨询法律热线:12348。注: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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