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网上申请的,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带有验证码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单位加盖公章后存入职工档案。
通过现场申请的, 受理窗口在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或社保经办专用章,由用人单位存入职工个人档案。您不是青岛户籍,建议询问下单位就业登记表是否存放在单位。
社保网转载自:青岛市社保局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912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9120.html
微信扫一扫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