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已正常参保社保无社保补缴情况,医保于每月底进行划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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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存在社保补缴情形,则当月办理参保及补缴手续,次月扣除应缴及补缴金额,医保于月底进行当月及补缴月份划账,建议待划账后次月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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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使用“我的南京”APP查询社保记录过程中有所疑问,建议您与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5-865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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