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2025-05-02 23:57:04 • 社保问答 • 阅读 91 泰安市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一)正常生育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9288.html 赞 (12)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申报武汉生育保险登记后换了公司会不会影响到时候的生育险津贴的申报呢? 上一篇 2025年05月03日 00:02:02 武汉退休职工社保年审无数次无法通过怎么办? 下一篇 2025年05月02日 23:52:0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