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有为女职工交社保,那她生育期间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合理吗?

请问单位有为女职工交社保,那她生育期间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合理吗?产假是五个月,基本工资是1800,岗位工资是4200,产假五个月只发1800,但是单位有为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一万三千多。请问单位这样执行合理吗?谢谢
如符合生育保险申领条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再发放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执行即:工资照发,若双方有疑义,具体咨询卫计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9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