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登记单》。
注:单位经办员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需提供身份证。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沈阳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请拨打沈阳医保服务电话12345-1-7进行咨询
社保网转载自: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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