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年第一次缴纳西安市城镇非从业人员居民医保,为什么让我当时从12年开始补交?
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我15年第一次缴纳城镇非从业人员居民医保,为什么让我当时从12年开始补交,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之前我没有交过啊!我们社区工作人员非让补交,请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这里能查询出来我12年之前交过的单位吗?我怀疑是是社区工作人员搞错了,因为之前交过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所以想问问你问到底是怎样回事?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及时参保的,应全额补缴从文件实施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你的情况符合以上条件,故应全额补缴医保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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