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口头辞退又再招回上班经济赔偿怎么计算? 2025-05-14 01:04:08 • 社保问答 • 阅读 141 被公司口头辞退又再招回上班经济赔偿怎么计算? 口头辞退,后又召回,这段时间怎么算,跟领导不合,领导微信辞退,后来寻求仲裁,要求辞退补偿,公司已没有书面说明不算辞退为由,说未辞退,被召回公司(若不回去,则算无故旷工处理,自动辞退,且无补偿). 回去之后,被口头辞退的这段时间该如何处理?公司的说法是无出勤,不算工资.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有说法么? 谢谢!!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一)在事假期间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 (三)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的。 社保网转载自: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0394.html 赞 (3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想咨询下,这个表格选择的居住地在县级市可以的吧?如我现在丹阳工作,公司地址在南京,可以直接在办理驻丹阳医疗的机构吧? 上一篇 2025年05月14日 01:09:06 苏州社保卡领取需要带什么资料- 下一篇 2025年05月14日 00:59:1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