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局有没有规定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解除被感染患者劳动合同的政策?

苏州社保局有没有规定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解除被感染患者劳动合同的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被感染患者等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延迟复工等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

苏州社保局有没有规定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解除被感染患者劳动合同的政策?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社保网转载自: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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