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开始在武汉大学口腔医院诊断患有慢性牙周炎,前后去了5.6次医院,发生治疗费用快一万元,其中包括牙周手术治疗,想问一下这个费用可以职工医保报销吗?
武汉市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和购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即上述人员可以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和购药费用。若为住院可持卡就医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0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