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工伤保险参保人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5-05-22 21:41:23 • 社保问答 • 阅读 65 张家港市工伤保险参保人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0789.html 赞 (16)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武汉街道集体企业是什么时候开始交社保啊? 上一篇 2025年05月22日 21:46:21 职称评定,生物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一年半,从事生物医疗工作,个人可不可以申请评定初级职称? 下一篇 2025年05月22日 21:36:2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