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8月进入民营企业单位上班,进入企业之前医保和养老保险均为个人缴费,且已一次性交于2015年12月,进入单位后告知该情况,已将个人缴费改为单位缴费,单位告知于2016年开始为我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
?
但是现在单位以1、2月份学校放假为由,未给予缴纳,并说单位不能补缴,并要求我自行补缴1、2月份的医保和养老保险费用,想咨询这是否合理,是否不能补缴,我可以以什么样方式要求单位补缴纳?谢谢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1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