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慢性病报销凭据,在2018年元月份的时间里已交给单位,单位已上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5月底已兑现与单位。可是个人到现在还没有见到。
问题:是否要建立个人提供银行账户; 根据西安市市社保发[2017]95号《关于办理2017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及2018年度资格认定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慢性病补助费用审核结算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将补助费用支付给各参保单位。
补助费用到帐后,参保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一体机打印结算单,根据结算单金额及时将补助费用发放给职工。 建议您联系单位社保经办人具体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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