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约定试用期6个月,但刚工作2个月,因意外受伤,一直在休假中,试用期即将到期,公司能否按照以下规定延长试用期?如何处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1、《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4号)目前仍有效,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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