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提出辞职,公司以没有人接替工作为由,拒绝我离职。工资欠发2个月,劳动局会帮助我讨回公道吗 2025-09-19 04:24:03 • 社保问答 • 阅读 77 2016年11月提出辞职,公司以没有人接替工作为由,拒绝我离职。工资欠发2个月,劳动局会帮助我讨回公道吗 辞职纠纷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提出离职申请,劳动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的,劳动者可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投诉指南及各县区监察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如下链接,http://www.lyrs.gov.cn/default/cywd/show/2014/05/15_1057.html。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2572.html 赞 (15)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请问外地户口在上海交满15年社保,到退休后在什么地方领养老金? 上一篇 2025年09月19日 04:29:01 苏州居民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区别是什么? 下一篇 2025年09月19日 04:19:0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