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的结付办法是怎样的?

苏州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的结付办法是怎样的?

如题

苏州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的结付办法是怎样的?

1.参保人员发生的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费用,重症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药物治疗费用,以及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划社会保障卡结付。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和自费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2.参保人员发生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于结算年度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处方和本人银行卡账号(限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和苏州银行)等,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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