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政策及经办规定需向参保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详询。
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用,从次年1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若异地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常驻武汉市可到武汉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武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按规定享受武汉市居民医保待遇。
若异地已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不能在武汉市办理。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2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