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城镇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时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陕西省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城镇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时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城镇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陕西省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城镇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时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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