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上海市户籍生育妇女,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上海市户籍生育妇女,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上海市户籍生育妇女,申请办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如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4)上海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等基本材料以外;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上海市户籍生育妇女,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5)上海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两地婚姻夫妻的,也可以提供由外省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未办理过再生育审批的,应当先按照规定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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