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已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的上海、浙江省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其门诊费用仍按零星报销规定自费垫付后报销。
如果您符合申办门诊特定项目待遇,为避免待遇受到影响,请您在确诊后尽快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社保网转载自:苏州市医保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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