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妻)于2018年1月30日在异地(湖北红安县)分娩一孩,己失业一年。本人(男方)在光谷已交社保超过1年,但没有提前6个月就生育费用报销问题在社保局备案。这种情况,生育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

按规定未办理生育登记不能享受生育待遇。经办中若有问题,具体情况可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说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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