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京市本级个人参保,如上月缴费金额异常,可于本月25号前通过原缴费渠道进行补缴,常规情况下会将本月费用及上月补缴费用一并扣除。需注意,如欠费超过3个月的,则医疗保险不再自动扣费,需个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至户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如需补缴,则由经办机构核定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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