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医保新增人员遇到年审无法增减,是否待单位年审后可从8月份起补缴社保?
我单位8月份起为1人办理医疗,恰遇年审无法增减,是否待单位年审后可从8月份起补缴,还是我单位几月份年审结束,则年审结束后的下个月起才能增减缴纳,不存在补缴,谢谢?
根据市社保发〔2018〕48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18年度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参保单位应于本单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2个工作日后,到缴费基数申报窗口办理人员增减变更手续,核定“四险”保险费金额,并按照核定金额通过原渠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谢谢。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3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