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开始,常熟市编办对各事业单位新进后勤服务人员批给占编劳动合同制计划。此类人员进入单位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具体的待遇由原市人事局、财政局(2010年以前)和市人社局、财政局(2010年以后)发文调整。自2005年开始,市编办又对卫生系统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新进大专学历医卫人员批给占编劳动合同制计划。此类人员一律实行全市公开招聘,进入单位后,根据常熟市卫生局《关于于规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占编劳动合同制职工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常卫人[2005]248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可参照本单位事业编内同类同岗位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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