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如非南京市户籍人员首次在市本级参保,应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参保人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免冠彩照等材料至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3、如遇特殊情况,建议单位及时与所属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前台联系。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376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3762.html
微信扫一扫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