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提出离职到了30天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疫情期间提出离职到了30天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疫情期间离职事宜,本人在2019年1月23日提出离职申请,恰逢春节假期和突发疫情,公司未完成离职流程的办理(未出据离职证明)。

今天接到公司人事邮件通知,离职申请已满30天,我已于2020年2月20日结束劳动关系(合同终止),等待疫情解除后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我个人认为,在离职手续没有办理完成和公司出据离职证明(再入职依据)前,我应当在职状态?公司应该复工后再与我办理离职手续。

请问是吗?

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提交辞职通知书,也就是说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即可办理辞职手续。

建议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存续问题。

疫情期间提出离职到了30天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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