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公司办的停社保医保,3月份未及时转至个人窗口,4月14日去办的补缴手续,但工作人员给我开的是加办单,补缴3月份跟预交4、5月份,但是银行的扣款日期好像是在20号之后,那我这算续交上了吗?若我16日办理住院手续,能享受医保服务吗?加办单开了后,我的医保算不上已经续上了?
随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停保后5个月内续缴职工医疗保险的,从续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23992.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