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医保欠费补缴的能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咨询能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我是2019年1月份离开上一家公司,在个人流动窗口社保缴费至2019年12月份,然后欠费到本月13办理了欠费注销后当天转至现工作单位缴纳,单位是从12月份开始进行补缴的,请问我之前12月份个人欠费后来单位补缴这种情况算不算医保中断?能不能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若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需缴费到账且刷新医保待遇),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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