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
1.2019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8360286-861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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