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0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在姑苏区参保如需打印可至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因国庆中秋调休所以9月30号社保中心上班。
2.如打印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保个人编号、公民身份号码,通过苏州社保中心网站(szsbzx.jsszhrss.gov.cn)“参保缴费明细查询” 栏目自助截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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