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则是怎样的?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未重新就业的,本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接续缴费,职工再就业以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前后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合并计算。通俗的将就是“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累计算”。

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如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转移基金。如果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内和跨省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连同基金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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