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年武汉在职员工产假天数是98天还是128天,请告知文件号以便查询,剖腹产额外再加15天对吗?谢谢~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即若正常分娩,产假天数为128天;难产的,则产假在12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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