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跨区域转移后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若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一直有正常社保参保缴费,2007年5月开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武汉是社保政策,2006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意思是否为:从1996年7月至2006年12月31日的10.5年是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谢谢!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包括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可计算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即从1996年7月至2006年12月31日已缴纳的养老保险可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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