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如遇特殊情况,建议您及时与所属社保中心前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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