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跨统筹区就业,需终止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关系并将原社保卡注销,在现就业地参保,按现参保地规定重新申办新的社保卡。
2、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其个人帐户余额按原参保地规定办理。
3、有关养老保险事宜请咨询养老失业保险征缴处(0851-8865534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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