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引进政策中所指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具体是如何界定的?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请问政策中所指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具体是如何界定的?是否有相关的行业、岗位或者工作经历要求?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手续由用人单位至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经办问题可具体咨询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265815515;园区人才中心:66605852;新区人才中心:68257969;相城人才中心:67591902;吴中人才中心:6605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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