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仍然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在深圳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咨询 请问工伤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仍然处于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原单位是否还继续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领取的养老金低于退休前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怎么办?差额部分由谁补足?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的规定,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仍然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是给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领取的养老金低于退休前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也不应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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