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按照市医保2020年117号文件规定,申请资格认定参保人员将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等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参保职工)或社区(参保居民),在工作日内向参保所属经办机构递交;
②慢性病报销的可将报销年度全年报销票据等相关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参保职工)或社区(参保居民),单位或社区于报销年度次年1月至3月统一报送至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③属于13个复审病种范围的,在待遇享受期满前3个月内统一由单位或社区收集相关复审资料,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上报审核。

社保网转载自:西安市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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