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太原市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创业实体。
二、服务事项
(一)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
(二)单位为员工申领社会保障卡
(三)单位办理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四)单位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五)单位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三、申请材料
以下为各服务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申请事项联办时,重复材料只需提供一次。
(一)办理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
(二)申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

(三)办理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存档申请
(四)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五)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需提供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各事项联办。线上申请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http://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根据系统提示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选择“员工录用”,选择办理区划,对所需联办事项进行勾选。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资料。线下申请可到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设立的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登录山西政务平台申请办理。
(二)“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依用人单位勾选事项情况,将办件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推送至各部门业务系统。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和申报材料后,相应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档案的接收或转递、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
五、办理时限
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结时限为受理申请之后5个工作日内。其中:
(一)办理员工录用就业登记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二)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三)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
(五)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申请为即时受理;
(六)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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