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发〔2026〕1号)相关要求,现修订部分放射检查、体被系统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使用说明和计价说明并公布实施,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保持不变(见附件)。
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收费系统更新维护,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明显区域公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及价格标准,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公布的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月30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主要内容
(一)修订1项使用说明。对已落地实施的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使用说明进行修订完善,规范项目计价单位"次"对应的标准时长。(二)修订17项计价说明。对已落地实施的放射检查类和体被系统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计价说明进行修订完善,涉及放射检查类6项(均为主项目)、体被系统11项(其中主项目4项、加收项7项),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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