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后回青就医
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青就医仍可结算报销。
临时备案期间回青就医:
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长期备案期间回青就医:
按临时就医报销待遇执行,会降低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
所以,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尤其是长期备案)后:
回青岛市长期居住的,要及时终止原异地就医备案;
变更长期居住地的,要及时终止原异地就医备案,然后重新办理。
临时备案人员可随时撤销或终止备案。
长期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发生费用的,6个月内不允许撤销备案;未在备案地发生费用可随时撤销备案。
自行申请变更备案指南
参保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变更备案,无需审批,具体操作如下:
1、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进入公众号首页。在【热门服务】区域选择【异地就医】
图源:青岛医疗保障(下同)
2、进入【异地就医】模块后,页面顶端展示现有的异地就医备案名片,名片上有“撤销”和“变更”两个按钮。点击“撤销”或“变更”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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