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春节留甬消费券领取条件
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2026年春节期间(2月15日至2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在我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坚持一线生产3天及以上的参保职工,按每人400元的标准发放新春优工消费券。
参保职工以缴纳2025年12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或政策允许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为准。
其他事项
2026年4月起,各地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开展事后核查,核查企业数比例不少于申报数3%。对核查中发现不符合领券条件的,由企业按已使用的减免额度退款至指定账户;超期未退款的企业,依法记入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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