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待遇
1、账户段
当年账户支付
2、自付段
在职职工:400 元,由个人自付
退休人员:200 元 , 由个人自付
3、共负段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自付 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 8%;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 25%;
其它医院:个人自付 20%;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门诊就医每次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分为 3 段: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这一段医疗费完全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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