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26年公租房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时间
2026年4月12日上午8点30分入场,9点开始进行分配工作。
二、分配地点
高碑店市广播电视局1号演播厅。
三、分配对象
此次分配对象为经社区受理并提交联审通过、办事处(镇街)复审合格、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终审合格并于2026年3月12日前公示完毕的符合条件家庭,共计155户(名单附后)。如对公租房申请人员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2813963。
四、房源情况
根据2026年公租房审核结果,筹集可分配的房源共计18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不等,分别位于万和城、幸福城、锦上兰庭、华尊家园、京广国际、燕赵熙府、铂悦山(房源名单附后)。本年度分配房源能做到应保尽保。
五、公开摇号
公租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全程公开透明,邀请纪委、监委人员全程监督。摇号分配过程委托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独立进行。
(一)公证机构对参与摇号的家庭、分配房源,依法公开摇号,确定家庭与房屋的对应租赁关系。
(二)摇号采取先由公证人员摇出顺序号码,按顺序号码由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亲自抽取房源号,此房源作为该申请人的分配房源,不得私自调换。
(三)申请家庭不按时参加摇号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租赁合同
公开摇号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申请家庭拟定于2026年4月20日至5月13日工作日期间到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并领取钥匙。
2.申请家庭持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到入住小区物业公司(供热公司),办理水、电、暖等入住手续。
3.未按规定时间与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配租入住资格。
4.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6个月后,因承租家庭个人原因未入住的,取消配租入住资格。
七、租金标准
各小区保障性住房租金价格执行统一标准,不区分小区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公租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4.5元收取。
八、保障措施
(一)为保证现场秩序,每个参与分配家庭只能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一人进入现场参加摇号。
(二)公开摇号活动在室内场所举行,因参与摇号人数较多,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房源信息登记完毕后迅速离场。
(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秩序和活动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
(三)市医院派1辆急救车和3名医务工作者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附件:1.公租房申请摇号人员名单
2.公租房分配摇号房源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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