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件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肢体及视力1-3级),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非城区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证明类:收入证明(现工作单位填写盖章),低保户(提交近半年低保流水),低收入(提交户口所属辖区民政部门开具低收入认定证明),非咸阳市城区户籍提交一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工商登记(含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名下车辆(提交购车税票、行驶证、产权证),已过户的提交过户证明或二手车辆买卖交易手续,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咸阳市城区),申请人家庭名下商品房面积未超保障房审核标准(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3、新青年群体:大专院校毕业三年内,本科院校毕业五年内,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八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及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无需居住证、社保证明。
4、其他类:申请人单身填写单身承诺书,家庭成员中有65岁以上老人或重大疾病需要低楼层照顾(只限一楼)的须提前说明并填写监护人承诺书。其他疾病需要照顾的提交医院诊断证明或就医证明。
不予登记范围
1、公租房线下1—22批经动态清理,且未按要求说明情况、提交资料的家庭。
2、公租房线下23-24批动态清理公示期内未提交相关资料。
3、家庭成员属于失信人员且在惩戒期内。
4、经核实,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户口簿、居住证、申报缴费凭证、收入证明等)。
5、经大数据信息比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
6、在我市县市区或我省其他地市已进行配租的家庭。
优先配租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优先配租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民政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2、市、县(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革命烈士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4、全市范围内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咸阳好人”;
5、失独家庭、孤儿、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
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居住在濒临倒塌危房的临时过渡家庭或急需救助、急需办理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以上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实行应保尽保,优先进行集中摇号配租,配租房源从总体房源中核减。)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低楼层配租
1、家庭成员中具有重度残疾(1-3级视力、肢体残疾,智力残疾);
2、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65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
3、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家庭。
(以上困难家庭界定以提交的档案记载证明为准,残疾家庭凭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酌情考虑低层配租。上述家庭成员配租需亲属作为监护人,监护人不纳入审核范围,但应履行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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