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在异地生活、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暂住证),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异地工作、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外派工作证明)。
2.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因本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人员(转出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出差、旅游、探亲等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需异地就医的人员(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需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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