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从部队退役后,您需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以确保您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确定安置单位性质
如果您被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您可以在安置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如果您被安排到企业工作,您可以在当地任一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准备相关材料
您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加盖部队公章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如果存在两地重复缴费的情况,您还需要提供《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您需要将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以及部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带至社保分中心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您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年限应计入社保年限。
如果您发现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未计入社保年限,您需要向单位社保经办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凭证,由单位经办人或您本人亲自到社保机构办理。
社保补缴政策
对于2019年1月21日前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如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或存在断交情况,可以按规定补缴,但补缴年限不得超过军龄,且不需要收取滞纳金。
社保和年金接续
退役后,您应主动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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